导读:关于刘自林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效力,以下是根据公开信息进行的归纳和分析:### 一、刘自林的违法行为刘自林在担任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涉嫌多项违法行为,具体包括:1. **利用职权谋利**:刘自林利用担任安医一附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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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自林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效力,以下是根据公开信息进行的归纳和分析:
### 一、刘自林的违法行为刘自林在担任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涉嫌多项违法行为,具体包括:
1. **利用职权谋利**:
刘自林利用担任安医一附院党委书记、安医大党委副书记、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省政协人资环委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2. **非法收受财物**:
刘自林单独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单位或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84.81万元,其中未遂80万元。
这些财物是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后非法收受的。
3. **违反党的纪律**:
刘自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
4. **背弃监管职责**:
刘自林作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局长,背弃监管职责,大肆干预药品监管执法活动,严重损害了食品药品监管的公信力和有效性。
### 二、法律效力1. **开除党籍处分**:
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自林开除党籍处分。
这一处分体现了党对违纪违法行为的严厉惩治和坚决态度。
2. **取消待遇与收缴违法所得**:
按规定取消刘自林享受的待遇,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这是对其违法行为的物质惩罚,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这意味着刘自林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将接受司法机关的进一步审查和审判。
综上所述,刘自林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以及公共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并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这一案例再次提醒我们,作为公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做到廉洁自律、忠诚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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